法令時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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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事務所處理本項業務時,應確認其為個人資料之本人,或經個人資料之本人委託授權。本項業務之連絡窗口為:莊嘉文; 電話:03-6673668 ,並將聯絡窗口及電話等資料,揭示於本事務所營業處所佈告欄或網頁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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